一、為提升審查效率,自113年10月1日起,本校臨床試驗合約審查作業將進行以下調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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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審要求:臨床試驗必須取得IRB編號,並備妥臺北醫學大學臨床試驗案經費預算表、臨床試驗合約、合約檢核表,始可送交合約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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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流程與費用調整:修正合約審查流程及審查費用如附件。合約審查費用將於行政審查通過後通知繳納。確認費用入帳後,本處聯合臨床試驗中心將於一個工作天內啟動實質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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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期限:收到實質審查意見後,請於30個日曆天內回覆。若未在期限內回覆,將視為放棄此次申請,並需重新遞交申請及繳納費用。
二、113年10月1日前已成功遞件者,依原審查流程及費用辦理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不吝與人體研究處聯絡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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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先生(02-6620-2589 分機15323)
高先生(02-6620-2589 分機1531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