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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送件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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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RB 主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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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RB 副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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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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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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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原審查委員會組別可參考新案核准函。
※若原屬cIRB案件但已退出cIRB機制,自退出後之追蹤報告應重新依風險評估,決定是否需改回一般審查流程。且不適用於前述審查時間內完成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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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追蹤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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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原審查委員會組別可參考新案核准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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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件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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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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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審文件內容相關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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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17年6月1日起,c-IRB主副審之受試者同意書,請依照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同意書記載範例(草案)格式填寫,同意書格式可至本會TMU-JIRB申請系統(http://tmujirb.tmu.edu.tw/TMUJIRB/login.jsp)左側「檔案下載」功能下載,或至本會網站下載新案申請相關表單(https://ohr.tmu.edu.tw/front/tmujirb/application/news.php?ID=dG11X29ociZhcHBsaWNhdGlvbg==&Sn=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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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版變更案/修正案合併送審:採逐版收費。可建立一筆修正案,惟歷次版本及主審相關文件仍需上傳供委員審查。例如某c-IRB案在主審已送變更案至第 5 版,但副審只審到第 2 版,廠商後續送變更案至副審時,應將第 3 版至第 5 版一次送至副審IRB,副審IRB收 3次變更案審查費用。
※補充說明:依據1100423c-IRB主審共識會議決議:新增試驗中心的多版變更案收費方式,建議收取一次新案費用。依據以往c-IRB主審會議共識,多版變更可收取多版審查費用,但若為新增執行醫院,則視為該院全新的案件,廠商於該院檢送最新版本即可,收取一次新案費用。 -
依據1100423c-IRB主審共識會議決議:有關受試者同意書內「檢體保存期限」,請參考台灣臨床研究倫理審查學會(Taiwan Association of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s, TAIRB)2017年8月30日台倫審字第10600016號函文與範例辦理。c-IRB案件為考量時效及審查一致性,應依範例內規定,最長保存2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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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參考連結:送審機制細節及其他共識或宣傳事項可參醫藥品查驗中心公告:https://www.cde.org.tw/news/news?years=&classid=8&keys=&x=36&y=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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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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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案件新案時是委員會C審查,現有一修正案時間較急,可以暫時更換委員會(變更會期)嗎?
Ans:依據人體研究法 第五條第三項規定:「研究計畫內容 變更時,應經原審查通過之審查會同 意後,始得實施。」,故案件本身委員會無法更換,惟可事先詢問IRB申請跳組,並於原委員會核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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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案件在北醫體系三家醫院執行,分別有一位主持人,請問系統上怎麼送呢?
Ans:有兩種方式,第一種可以分別建立三筆同樣名稱之新案送審,一個主持人ㄧ個案件。第二種可以由其中一位擔任計畫主持人(總PI),另外兩位主持人擔任共同或協同主持人,建立一筆新案送審。
詳細流程說明可參考附件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