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本會SOP017,當主持人察知任何不遵從或非預期問題;當受試者參與試驗/研究之危險或風險增加,或任何與原核准試驗/研究不同之改變,主持人需在15日內通報本會。
對於不遵從/非預期問題通報延遲之處理方式將以案件(本會編號)計算,以下列方式辦理為原則,惟亦得經委員會議決議之方式或程序議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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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:提供本會SOP予計畫主持人進行內部教育訓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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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:要求計畫主持人接受4小時教育訓練課程,課程內容以研究倫理為原則,必要時得經委員會議決議指定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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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次:將縮短其期中報告繳交頻率。若原期中報告繳交頻率為每12個月者,改為每6個月;若原期中報告繳交頻率為每6個月者,改為每3個月,以此類推。
若超過三次以上,將安排實地訪視以了解案件執行內容。
Last update: 2023/08